企业申请享受《北京市*北京市地区*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**转发*地区*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》(京财税〔2011〕2325号)规定的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时,须提供经认可的软件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。同时,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是企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、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、**企业认定、双软评估、企业申请基金项目、系统集成资质等所需的重要环节之一。 政策依据: 增值税即征即退:* 地区*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——财税〔2011〕100 号 企业所得税优惠: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〔2016〕49 号 **企业认定: **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系统集成资质: 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(2012 年修定版)》 双 软 评 估: 北京市软件企业评估和软件产品评估实施细则(试行) 需要提交的材料: ? 已填写的《软件产品登记测试委托表》 ? 被测软件产品着作权扫描件 ? 软件使用手册 政策咨询:北京乾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